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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功能报告厅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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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功能报告厅使用规则

1.申请表申情手续应该在使用前一天办好并提交到报告厅设备控制室。

2.使用无线话筒者需自备电池(每只话筒需要25号电池)

3.自带影音资料的使用者,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内容后才能同意签字。

4.使用人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,联系有关人员安排相关事宜,组织与会人员有序入场并维持好现场秩序。

5.多功能厅内的设备不经允许不能擅自操作。

6.使用者在使用前应检查所用设备有无损坏,如有损坏,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;使用后若发现设备有损坏者,使用人应负赔偿责任。

7.严禁与会者大声喧哗、吹口哨、乱丢垃圾,要做到文明、卫生、礼貌。

8.严禁与会者触碰报告厅内的相关设备,造成损坏和不良影响的应追究其相关的赔偿责任。

9.报告厅使用结束后,使用者应和相关服务人员一起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,整理现场、打扫卫生,经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可后才能离开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联系电话:18088768072